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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转KC需要注意什么呢?

发布时间: 2024-02-21 17:32 更新时间: 2024-10-23 15:50

很多企业在申请韩国安规KC认证时,大多选择通过CB证书和报告转KC的方式(该方式可细分为两种:普通CB模式和MOU模式),在首次申请CB转KC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,可以参考以下几点。

注:MOU模式是中国认证机构与韩国认证机构在中韩双边互认框架下签署MOU互认协议后适用的一种基于CB的便捷取证模式



一、主要注意事项

1、申请的工厂名称和地址

KC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需以KC发证机构系统注册为准(与营业执照一致),如果以工厂作为申请人持证(KC申请人可以是工厂或韩国进口商),则KC申请人需与CB上工厂名称和地址一致,原则上工厂地址应为已注册的实际生产地址。

2、申请的产品型号

CB上有多种系列型号时,KC申请的主型号需是CB主测试型号。但不能以CB上的系列型号划分KC认证单元或确定KC主型号,需根据韩国《电器用品安全管理法》规定划分KC认证单元并确定主型号和派生型号。也就是说,CB为一张证书,不代表KC也可以是一张证书。

3、零部件管控要求

(1)属于KC认证对象的关键零部件,CB中必须采用IEC标准测试或获得KC认证。

CB报告的零部件清单中需包含申请KC的产品所使用的零部件,CB报告中的关键零部件如果是KC认证对象,则该零部件必须是采用IEC标准测试或有KC认证,其他国家的标准不予认可,如EN、DIN、UL、GB、BS等。

举例:

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,可以通过零部件的随机测试来替代(只适用非韩国境内制造商的情况)。

(2)KC的关键零部件清单中只需体现KC规定的零部件,CB报告中的某些零部件,如内部线等无需体现在KC中。

(3)KC申请时,需要提供关键零部件证书,如插头、电源线的KC证书;需要提供马达(如有)、变压器(如有)规格书。


4、CB采用的测试标准(包括版本)

如CB与KC标准版本不同,建议更新CB确保与KC标准一致。

举例:IT/AV产品,标准已由K60950-1,K60950-22和K60065合并为KC 62368-1,从2022年12月31日起,仅接受IEC 62368-1:2018(第3版)的CB证书和报告转KC。




以上就是一些关于CB转KC的4点注意事项,请有需要的客户,可以提前了解避坑。GTG广测集团拥有多年KC认证行业工程师,可为您提供产品办理一站式解决方案,欢迎咨询办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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